1、招标条件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先尼科化工绿化移栽(杆线下地)工程 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滨江镇
(2)招标控制价: 213379.39 元 , 凡报价高于 招标控制价 的为无效报价
(3)工 期: 15 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苗木起挖、栽植、养护等内容。
4、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40% ,待一年养护期结束、验收合格成活率达到 95% 后付至审计价的 70% ,待补栽成活率达到 100% 后付清审计价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 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4)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
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提供相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1 年12月27日上午8:30起至 2021 年12月29日下午17:30。至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捷星办公室购买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东辅楼二楼203开标室
8、①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②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兴市滨江镇
联系人:丁亚萍
电 话:0523-807387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李亮
电 话:18352626658
11.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