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游园、节点、公园设施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城区游园、节点、公园设施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1]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城区游园、节点、公园设施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大街古银杏西侧节点、新市民广场、西桥南街东侧、老科技局东侧、陈庄西路 2.2 建设规模:南大街古银杏西侧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含杂树、树形不佳树木去除、塑造地形,增设花境组团,植物组团,补植彩色花卉,四季花海景观节点打造等内容。设计面积约2483平方米;新市民广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含增种开花与色叶植物、增加林下空间休息功能、种植耐荫品种等内容。设计面积约5215平方米;西桥南街东侧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含游步道、座椅、健身器材等休憩设施,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场地约100平方米,游步道约200平方米;老科技局东侧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含游步道、座椅、健身器材等休憩设施,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场地约100平方米,游步道约200平方米;陈庄西路(上海路至三水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路口节点增加时令花卉、侧分带土壤改良、部分香樟置换。道路总长700米,侧分带宽度2.9米,人行道宽度1.5米,设计面积约285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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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扣除暂列金额)的60%,余款待1年养护期满经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4)其他 ①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5)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1年8月-2022年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有效期自2019 年 4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3.3(2)、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 分 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三水大道88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沈阿珠 电 话:13961005250 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君凤 电 话:13775679298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42204020002-BD-001 |
城区游园、节点、公园设施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绿化工程 绿化栽植及养护 |
200.00 |
4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