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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车辆管理所江北分所迁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2-11-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318
导读

南京市车辆管理所江北分所迁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南京市车辆管理所江北分所迁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4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4719.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64719.6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装修施工
2.2工程地点:顶山街道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80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含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及后续其他有关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装设计深化、内装施工、总包配合、奖项评定等
2.10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64135.92 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从2022年11月29日14时29分到 2022年12月5日14时2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12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所拟本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提供1份业绩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其中,本项目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公寓、厂房、仓储)。

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3分。

8、业绩分

&nbsp&nbsp&nbsp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nbsp&nbsp&nbsp信用评分:7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1月29日14时29分到 2022年12月5日14时29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所拟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B类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5月-2022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8根据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苏建函【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根据行政部门颁发的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环节,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3、本项目建筑总面积:113575.37㎡;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4135.92㎡。因本项目采用高支模施工技术,为危大工程,该项目属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

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远程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3.1、企业类似工程(满分30分)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其中,本项目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公寓、厂房、仓储。资格审查可选项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本条业绩不可兼得)

注:资格预审打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8.13.2、信誉(满分5分)

投标人获得银行认定的独立资信评估机构或行业协会出具的:AAA得5分,AA得3分,A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3、认证体系 (满分10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缺项不得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4、工程奖项(满分40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奖项有效期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2年,本项限评2个奖项)

②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得15分/个,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得10分/个,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得5分/个,本项限评2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满分30分。(有效期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获奖有效期:国家级优质工程:3年;省级优质工程:2年;市级优质工程:1年;其中,本办法中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注:上述证书获奖单位为投标人本身,否则不予计分;所有证书均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远程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题目对应的得分为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无:0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远程答辩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

注: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9个(资格预审第9名排名不得并列)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第9名排名不得并列,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首先比较2022年上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信用评价分值(宁建监字【2022】194号《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分值高的的排名靠前;如信用评价分一致,则再比较工程奖项的分数,工程奖项分数高的排名靠前;如上述企业工程奖项分数仍然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8.14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后街6号东大科技园5号楼401室
邮编:21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芮志敏
电话:84420877 电话:18913803652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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