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工作需要,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建筑物标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参与议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建筑物标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2 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服务期限 : 服务期 3年 。 合同有效期 1年。 委托方从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因素考虑,经总体考核评价后,可在下一年度与受托方续签此项委托服务合同,原则上续签不应超过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及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参选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设计、制作、标志牌、维修照明设备等相关内容。
2) 参选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一名有高处作业证及不少于一名有低压电工作业证的人员。提供相应证明(如受疫情影响作业证未能及时复审,则需要自行说明)。
三、 工作内容 概况
1.本项目的任务:
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院本部及分院区 所辖共 38套发光标识提供维保服务。
2. 维保设备清单(见附件 4 )
3.维保技术细则
(1)参选人每季度对维保设备清单内的建筑物标识进行一次安全巡视并出具盖章记录。巡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发光正常、标识外观及结构安全、电源箱、电气线路、线管、光源及驱动器,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维修,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更换电气线路(含线管)、驱动电源的材料及人工费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参选人每年免费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电源箱、管线、架构进行一次常规除锈、防腐及补漆处理。
(3)参选人承诺在院方报修后8小时内响应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特殊或突发的故障维修,除刮风下雨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维修应和甲方说明原因后协商解决。
(4)参选人如不能及时维修给院方造成罚款和其它影响一律由参选人承担。
(5)参选人所有工作必须在遵循院方和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展开。
五、参选文件组成
1. 议价申请函(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 采购项目参与单位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4.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参选人基本情况介绍
6. 营业执照副本
7. 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8. 资信证明资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
9. 前文所 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证明
10. 本项目报价明细单
11. 本项目的参与方案(不限于人员架构、 维保 方案、应急预案、 防疫方案等 )
12. 3 项近三年(2 0 20 至今)类似 发光字标识维保 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签署页复印件)
13.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证书
注:建议参选人按以上顺序编制参选文件壹份,装订成册,注明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六、其他要求: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建筑物标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参选人应于2022年 12 月 9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邮寄形式递交参选文件,逾期将被拒绝参选。
2、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或邮寄参选文件,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82265394, 1561190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