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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车站、列车广播录制项目(2023-2025年度)公开比选公告

   2022-12-1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27
导读

广州地铁车站、列车广播录制项目(2023-2025年度)公开比选公告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二、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车站、列车广播录制项目( 2023-2025 年度)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线网(包括广佛线,不含 1822 号线)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地铁车站、列车广播录制项目,通过录制清晰悦耳、被广大乘客认可的多语种广播音频,满足乘客出行指引、运营信息发布等一线服务需要。根据新线、既有线路的实际情况编制广播词,通过专业厂家进行音频录制 , 我司获取广播音频后灌制到车站、列车广播系统中对乘客播放。 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六、主要工作量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数量

车站、列车广播录制

2023 11-20251231

合计广播录制工作量 2124 条。

1. 日常新录制广播量:每月 40 条,一年 480 条,三年合计 1440 条。

2. 重新编辑广播量:每月 15 条,一年 180 条,三年合计 540 条。

3. 加急录制广播量:每月 4 条,一年 48 条,三年合计 144 条。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七、项目比选控制价: 893452.5 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1. 响应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成立 2 年及以上)。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比选项目报名。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以领取响应文件截止时( 12 16 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 响应人具有自 201811 日至响应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注:①同类项目是指音频、视频广告等与声音有关的制作项目,需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5. 响应人已按照 附件一的内容 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6. 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二 . 非联合体承诺函)。

7. 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8. 未在比选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响应人若中选,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中选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选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1. 响应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 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若本项目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 3 名时,则本次比选失败。招标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比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比选失败,需申请改变比选方式或不比选的,参照《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 20175 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 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40 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gzmtr.com ”、城轨采购网“ http://www.mtrma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 http://zbtb.gd.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

登记、递交资料开始日期: 2022 12 12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递交资料截止日期: 2022 12 16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递交资料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00

登记、递交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COCC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 18312028360/ 020-83159415

二○二二年十二月

附件一:

响应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地铁车站、列车广播录制项目( 2023-2025 年度) 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 )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 )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 )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 )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22 )响应人须确保响应保函真实、有效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4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10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穗建筑〔 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经济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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