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32号格尔木分行。
2.2建设内容:由于我行院内地坪及附属设施多年未维修,地面凹凸不平,下雨天积水严重,花园周围也有不同程度破损,无消防通道标识,环境较差,影响我行整体形象。拟对分行院内地坪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3计划工期:工程应于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5个日历日内开工,施工工期90个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量。
2.5招标编号:耀川公招(工程)2023-010
2.6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项目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
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和技术能力要求
1.承包方式:全过程承包。
2.主材供应及质量要求:质量等级至少为良好以上。
3.施工过程要求: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如擅自转包,采购人有权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1)限期废止转包合同,责令成交单位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
(2)终止与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收回该单位的全部任务。
6.设计规范要求(国家规范/行业规范);
7.其他
(1)行业规范要求: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报名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或开具收据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20258124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耀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一号写字楼11楼111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299981
电子邮件:1733381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