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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大厦北楼3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99
导读

国发大厦北楼3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国发大厦北楼3楼装修改造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发大厦北楼3楼装修改造项目 已由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州审批备〔2024〕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10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3楼。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国发大厦北楼3楼装修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07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8月09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本次改造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设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其中: (1)设计任务包括并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等工作;(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等,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设计合同总投资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

注: 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及设计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月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项目执行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③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22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8日13时15分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307/2531403d-5cc8-4cdb-9bff-cc8387aa0514.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600号西门A

邮 编:/ 邮 编:215129

联 系 人:张峻青联 系 人:龚芯怡

电 话:0512-80782207电 话:0512-68083666-6404

传 真:/ 传 真:0512-6878780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398036559@qq.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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