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71.94平方米,本次装修改造面积约1615.71平方米(不作为施工许可依据)。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25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中核粒子直加分子影像研发生产场地11栋厂房改造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消防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建筑面积约2274.94平方米,改造面积1615.71平方米。
2.5其他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核粒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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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彭聪 | 联 系 人:晏天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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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xsdzxzb8@sina.com | 电子邮件:xsdzxzb8@sina.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张学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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