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编号:YSZC-2025-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5-012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16万元
最高限价:60.1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0.16 | 60.16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对本项目管道检测成果聘请第三方供应商进行的专业抽检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同时提供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承诺书原件)和 CMA 计量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同时提供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承诺书原件的承诺书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到 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方式: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前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022-58595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方式:022-59009088-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帅、张晓丽、张佳怡、杨盈、尤爽
电 话:022-59009088-20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