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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设...

   2024-03-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91
导读

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设...

项目概况

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4210200007535-XM001

项目名称: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175

1

该设计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完善门头沟区重点城市道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开展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1至2024-03-1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212室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1层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3-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1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2.报名需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双峪路39-1号

联系方式:宋浩,69843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门城永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212室

联系方式:董杨,010-60863865-8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杨

电 话:  010-60863865-8212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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