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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8-08 16:58970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0834800100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国增 0317-81976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褚文娟 0317-8098157

采购预算金额:6112052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泊头市郝村镇、洼里王镇、齐桥镇、营子镇。

2.1.2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里程总长6.524公里,主要对既有农村道路进行改建,涉及郝村镇、营子镇、齐桥镇、洼里王镇共6条村道,拟建路面宽度5米,路基宽6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具有公路、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监理和施工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不得对施工或监理同时进行投标。 (4)本项目施工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8-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8-1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nengxin.com)”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8-28 09:00

开标时间:2025-08-28 09:00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8098157

备注: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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