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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有三种减免方式

   2022-03-30 中国江苏网3520
导读

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渡过难关,近日,徐州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启动应对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房屋租金减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渡过难关,近日,徐州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启动应对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房屋租金减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据了解,具体减免标准为: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细则出台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细则出台前,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份—8月份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徐州市在省外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执行属地政策。

按照要求,减免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对于具体的审批流程,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产备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徐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提出,各房屋出租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比如在官方网站设立房租减免专栏,公布房租减免政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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