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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圆满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2-12-30 中华建筑网9410
导读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4·29”安全事故教训,今年5月份以来,澄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4·29”安全事故教训,今年5月份以来,澄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澄江市严格对标对表省市文件要求,迅速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26家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调研内容。澄江市委书记、市长率队组织各相关部门先后5次赴现场调研部署,分管副市长多次逐街、镇实地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全力推进工作。通过高位推动落实效、多措并举保质量、建章立制促长效等措施,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坚持“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原则。

澄江市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大多为土木结构房屋,经澄江市住建局组织澄江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技术专家组共同协商研究,决定采取历年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经验及相关修缮标准,进行安全隐患点修缮加固,最终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同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进人,进人不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目前要求。由澄江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技术专家组、涉及的街镇组成住建部门验收组,对已修缮加固的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进行逐户实地验收。目前澄江市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采取工程措施整治41栋(修缮加固39栋、拆除2栋),并由住建部门组成的验收组验收合格摘牌后投入使用。

澄江市自开展自建房排查以来,排查录入自建房46926栋(经营性自建房3661栋、其他自建房43265栋),录入率100%,全市录入工作已完成。经营性自建房3661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有65栋,已百分百管控,完成整治65栋,整治率100%,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边查边改,逐步推进整治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需鉴定房屋21栋,已全部完成房屋鉴定。澄江市级专班对各镇(街道)随机抽查、复核录入数据,及时核实存疑问题,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按照问题分类实施督促技术指导,自建房方面问题由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技术专家组负责督促技术指导,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已顺利完成澄江市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工作核查3627栋。

澄江市圆满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停止经营管控

下一步,澄江市将持续加强对24栋停止经营使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管控及时到位。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依法落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控工作,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要求各部门持续指导督导紧盯自建房,狠抓分级分类处置,边排查边整改,立查立改,加大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力度,该停业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技术措施整改,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停止,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危房,要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整治工作要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管理闭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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