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坐北朝南的建筑群,是济南近现代规模最大的仿古建筑群,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内涵与高超技艺。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与明清传统宫殿建筑风格融合的典范,其设计在全国范围内都十分罕见,堪称济南乃至全国的建筑瑰宝。
此前长期大门紧闭的它,如今以博物馆的新身份开放:游人漫步古朴院落与回廊,在大殿内观赏古建筑模型,抬头仰望雄伟的辰光阁,得以重新认识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地标。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的“重生”,不仅让公众得以窥见其真容,更让历史建筑的独特魅力深入人心。
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有了权威指导书
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发展的鲜活见证,更是城市文脉的物质依托。9月28日,《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经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山东省首部针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政府规章,其出台填补了此前专项法规的空白。
作为文化大省,截至2025年8月底,山东拥有20座历史文化名城、2213处已公布历史建筑。2019年11月颁布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虽对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作出规定,但关于历史建筑的认定、保护与利用等内容,缺乏具体操作细则。为解决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不规范、保护管理程序不完善、活化利用要求不明确等实际问题,这部兼具指导性与操作性的专门规章应运而生。
《办法》分为总则、历史建筑认定、历史建筑保护、历史建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34条,为全省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权威指引。
什么样的建筑能被认定为历史建筑?《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未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能体现所在地古代历史、近现代变革、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等特定时期建设成就;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或教育意义;体现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或细部具备艺术特色;属于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特定时期建造科技水平;传承传统建造技艺;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象征性,能引发群体心理认同。
历史事件、历史名人与建筑交融,便形成了承载城市文脉的文化地标。在山东,这样的地标不胜枚举:曲阜孔庙、泰安岱庙、聊城光岳楼、烟台蓬莱阁,以及济南的奎虚书藏楼、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等,皆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鲜活注脚。
支持活化利用,让历史建筑“活”出新生机
这部新规的亮点,在于针对山东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痛点,借鉴省内外经验,在规范流程、强化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深化创新,增强实操性。其一,解决历史建筑与不可移动文物“双重身份”管理难题,明确若历史建筑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需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其二,细化历史建筑认定流程,明确普查(调查)、建立潜在名单、专家评审、政府公布等全环节要求,同时规范测绘建档、保护标志牌设置、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以及保养维护、修缮加固、行政审批等程序。其三,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原则,要求城市更新、土地成片开发项目需先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杜绝建设性破坏。其四,也是最受关注的一点——大力支持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细化改造原则与方法,破解“不敢改、不会改”的困境,并明确可在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容积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活化利用实效。
“十一”期间,济南明府城片区内的督城隍庙也以全新面貌开放。这座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明天顺四年(1460年)重建扩建的建筑,是济南现存规模最大、拥有650余年历史的城隍庙。修缮后,山门、二门、东西配殿、戏台、东西廊庑等历史建筑风貌得以完整保留,同时遵循“ 保护为先、合理利用”原则,科学优化内部空间功能,引入茶文化展示、汉服体验、文创商店等特色业态。
从1979年9月3日被定为济南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2013年12月20日升级为第四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督城隍庙的“身份进阶”印证了其历史价值。此次“再生”与新业态入驻,成为济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的成功范本。
多元业态赋能,济南历史建筑焕发新活力
历史建筑保护是一项长期课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保护主管部门需在历史建筑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测绘并建立档案,测绘需符合国家标准规范,鼓励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实景三维模型。档案内容需涵盖五大类:建筑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相关技术资料;使用现状与权属变化情况;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资料;测绘信息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保护历史建筑,更要让其“活”起来。如何在保护前提下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与社会价值?《办法》第四章给出了明确答案。第二十七条提出,鼓励支持对历史建筑合理利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但利用需与建筑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配,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主要平面布局与外观,不得危害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则进一步细化了适宜引入的业态类型: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民俗文化体验馆、沉浸式展演馆等文化展示类;设计事务所、研究所、工作室、文化研究中心、研学基地等创意研发类;画廊、书店、工艺品商店等文化零售类;酒店、餐饮、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文旅服务类;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便利店等便民服务类。
这个“十一”假期,济南历史建筑“集体换新”。除了上述两处地标,宽厚里片区内的金家大院也完成修缮并开门纳客。这座建于1910年的清代官宅,是济南少有的保存完好的四合楼院,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独具特色,现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如今,相声演出、文创展销、茶饮咖啡等业态入驻,让老建筑在烟火气中焕发新生,吸引众多市民与游客专程打卡。
山东古建筑博物馆、督城隍庙、金家大院,既是济南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典范,也为城市增添了新的文旅地标,丰富了泉城的文旅资源。历史建筑是济南的标志性符号,更是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核心组成部分,为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坚实的文化价值支撑。
《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出台,叠加济南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开放、利用中的持续实践,正让更多历史建筑“靓”起来、“活”起来。它们重新走进公众视野,成为文旅市场的新宠,也让济南这座千年古城的历史元素更丰富、文化底蕴更深厚。


